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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 网页新闻贴吧知道网盘图片视频地图文库资讯采购百科百度首页登录注册进入词条全站搜索帮助首页秒懂百科特色百科知识专题加入百科百科团队权威合作下载百科APP个人中心收藏查看我的收藏0有用+10廖美珍播报讨论上传视频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廖美珍,1956年生,男,湖北黄梅人,已婚,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身体健康,硕士学位获得于四川大学。中文名廖美珍出生日期1956年毕业院校湖北师范学院出生地湖北黄梅性 别男目录1人物经历2社会任职3工作方向4学术代表5出版图书6研究成果7获奖荣誉8科研课题9专栏情况人物经历播报编辑1978年7月毕业于湖北师范学院,1988年获四川大学外文系文学硕士学位,2002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语言系文学博士学位,1992年被聘为湖北师范学院外语系副教授,1999年晋升为教授。先后任湖北师范学院外语系副主任,主任,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研究所所长职务,1995年被《跨世纪学术研究人才》收录,1992年获湖北省优秀教师称号,1997年8月到1998年8月作为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的访问学者在德国海涅大学留学1年,廖美珍2001 年曾应邀赴香港理工大学学术经历国外学术经历(1)1997,8-1998,8:受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在德国杜塞尔多夫海涅大学做访问学者一年;(2)2006,8-2007,7:在美国纽约布鲁克林法学院作富布赖特访问学者一年;(3)2002,9-2002,10:在香港理工大学“中文及双语学系”从事学术研究;(4)2009,10-2009,11:应邀在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做访问教授;(5)2013,11-2013,12:应邀在香港城市大学做访问教授。国(境)内外学术演讲(1)国外应邀先后在以下著名美国大学进行学术演讲:1. 布鲁克林法学院(Brooklyn Law School),2007, 3;2. 圣地亚哥大学(University of San Diego),2007, 3;3. 加利福尼亚大学桑塔巴巴拉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ta Barbara ),2007, 3;4. 加利福尼亚大学圣地亚哥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 Diego),2007, 3;5. 洛杉矶Loyola 法学院(Loyola Law School of Los Angeles),2007, 3;6.香港城市大学“中文,翻译和语言学系”,2010年5月。7.香港城市大学“中文,翻译和语言学系”,2011年。8. 意大利那不勒斯第二大学,2010年6月。9. 波兰波兹南亚当米兹凯维奇大学,2011年6月29日—7月3日。10.英国曼切斯特大学第12届国际语用学大会,2011年7月3日—8日。(2)国内(代表性的)武汉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大、福建师大、北京师大、南京师大、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广州外语外贸大学、山东大学、南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青岛海洋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国石油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等几十所985或211大学。 [1]学术会议(1)国际1.2003年7月,应邀参加在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召开的第六届国际法律语言大会并发言;2.2004年9月,应邀参加第十届国际法律语言学大会并主持分会(北京);3.2007年7月,应邀参加在美国西雅图华盛顿大学举行的第8届国际法律语言学大会并发言;4.2008年11月,应邀参加在广州外语外贸大学举行的国际法律语言学研讨会,并作大会发言;5.2008年12月,应邀参加在澳门举行的“首届两岸四地语言学论坛”,并作大会发言;6.2009年7月,应邀参加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召开的第十一届国际语用学大会并作发言;7.2009年9月,应邀参加在北京举行的第24届国际法哲学和社会哲学大会,并作发言(法律与语言专题会);8.2010年6月,应邀参加在意大利那不勒斯第二大学举行的“法律与语言学术研讨会”,并作发言。9. 波兰波兹南亚当米兹凯维奇大学,2011年6月29日—7月3日。10. 英国曼切斯特大学第12届国际语用学大会,2011年7月3日—8日。11. 应邀参加俄罗斯坦波夫国际认知语言学大会,2012年10月。12. 应邀访问香港城市大学中文,翻译及语言学系,2013年1月。13. 应邀作为访问教授访问香港城市大学一个月,2013年11月。14. 应邀参加哈佛大学燕京学院“作为活的语言的法律”的工作坊,2014,4,24日。15. 应邀参加加拿大温哥华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法律语言学会议,并作主题发言,2014,7,29-8,1。(2)国内(代表性的)(1) 2011年12月,参加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举行的法律语言学会议,并作大会发言。(2) 2011年2月,参加在天津南开举行的第二届法律修辞学研讨会并作大会发言。(3) 2010年4月,在“中国功能语言学活动周”(华中师范大学)上做主题演讲;(4) 2009年7月,应邀参加在武汉大学举行的国际语用学研讨会暨中国语用学第11届大会,并作大会主题发言。(5) 2008年12月,应邀参加在澳门理工学院举行的“首届两岸四地语言学论坛”,并做主题发言。(6) 2007年12月,应邀参加在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举行的“第四届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研讨会,并做大会主题发言。(7) 2007年8月,应邀参加在南京大学举行的第10届中国语用学研讨会,并做主题发言。(8) 2006年5月,应邀参加在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召开的首届法学方法论研讨会,并做主题发言。(9) 2005年7月,应邀参加在上海复旦大学召开的中国语用学第9届中国语用学大会,并作大会发言。 [2]社会任职播报编辑博士学位获得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任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职务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2007-),曾任华中师范大学中国汉语言教学和研究基地中外语言对比方向博士生导师(2004-2006)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理学下法律语言学方向博士生导(2004-2009)。2010年入选美国马奎斯2011年度《世界名人录》(Who’s Who in the World)(第28版)。被美国传记研究院(American Biographical Institute)评选为2010人物(Man of the Year representing China)。2011年入选《亚洲名人录》(Who's Who in Asia)。现为中国语用学协会常务理事国际语用学协会会员国际语言与法律协会创始成员中国国家一级学会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下的中国法律语言学会副会长中国西方语言哲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3]廖美珍工作方向播报编辑双语系从事学术合作研究2个月。承担过湖北省教委的课题《英语篇章语法研究》等项目,参与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所的重大课题《现代汉语口语语料库》和教育部的《国家语言文字政策和司法实践研究》等项目的研究。学术代表播报编辑英汉翻译--英语语言学(篇章语言学)--法律语言学(以汉语为主).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以语篇分析为主),发表翻译作品7部(篇)(以英译汉为主),主编词典一部,合作出版词典1部,主编教材1部,合作编写教材3部。代表作是发表在国际篇章分析领域的期刊"TEXT"(篇章学)上的论文"Metaphor as a Textual Strategy in English"(1999)一文。该文获得过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优秀论文二等奖。发表在《现代外语》上"比喻的语篇粘合作用"(1992)一文获得黄石市首届社会科学优秀论文3等奖。出版图书播报编辑法庭语言技巧作者名称 廖美珍作品时间2005-8-1《法庭语言技巧》是2005年8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廖美珍。该书讲述的是“法庭语言技巧”,但更多的是现实的法律和法学问题。无话语语用研究新进展:廖美珍学术论文自选集作者名称 廖美珍作品时间2014-10-01无话语语用研究新进展:廖美珍学术论文自选集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语言学教程精读精解(第三版)作者名称 廖美珍作品时间2008-06《语言学教程精读精解(第三版)》是在2008年06月由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一本书,作者是廖美珍。研究成果播报编辑(1)国际1. Metaphor as a Textual Strategy in English. Text, 19-2, 1999. (国际语篇分析类刊物,SSCI收录期刊)2. A Study of Interruption in Chinese Criminal Courtroom Discourse. Text & Talk,29-2,2009. (国际语篇和话语分析刊物,SSCI和AHCI双收录期刊,SSCI收录期刊)3. Courtroom in China. Handbook of Language and Law.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牛津大学出版社2012年出版)4. A Comparative Study of Chinese and American Criminal Sentencing. ESP: Across Cultures (2010). Edizioni B.A. Graphis. Italy.5. Power in Interruption. Forthcoming in Language in the Negotiation of justice: Contexts, Issues and Applications. Ashgate Publishing Group.(即将由国际知名出版社出版)(2)国内1.目的原则与语篇连贯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2005年第5期(外国语言学刊物)。2.隐喻语篇组织功能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2007年第3期(外国语言学刊物)。3.目的原则与交际研究,《外语学刊》,2009年第4期,第6期(重点核心期刊)。4.《法庭问答及其互动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国家一级出版社)。 [4]获奖荣誉播报编辑1.湖北省优秀教师(1992)2.入选美国著名的马奎斯《世界名人录》(Who’s Who in the World)(2011版)3.被美国传记研究院评为“2010年度人物(中国)”;4.入选美国著名的马奎斯《亚洲名人录》(Who’s Who in Asia);5.“Metaphor as a Textual Strategy in English”,Text, 19-2,1999,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论文2等奖。6.“英语隐喻的篇章衔接作用”,《现代外语》,1992年第3期,获得湖北省黄石市政府优秀成果3等奖。7. 湖北理工学院“东楚学者”,2012,12。8. 武汉工程大学兼职教授,2007年。9. 湖北民族学院客座教授,2007年,2011年。10. 湖北医药学院客座教授,2011年。11. 华中师范大学“桂苑名师”,2013年。12. 论文“目的原则和交际模式研究”获得第八届湖北省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2013年。 [5]科研课题播报编辑1.台湾海峡两岸三地法律文本汉/英双语平行语料库建设和研究(09BYY019),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009-2012年度,经费10万元,排名第二。2.中国法庭话语语用研究(06BYY051),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经费7万元,2006-2008年度;项目主持人。3.中国刑事法庭语言规范研究(项目编号03SFB1001),司法部重点课题,经费6万元,2003-2006年度;项目主持人。4.现代汉语口语语料库,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重点项目,经费50万元,1999-2005年度;项目主要参与者,5.国家语言文字政策与司法实践研究,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经费5万元,2002-2005;主要参与者。6.英语篇章语法研究,湖北省教委,1998-2001年度,经费1万元;我为项目主持人。7.隐喻语篇功能研究,华中师范大学语言研究中心211工程项目,经费2万元,2006-2008年度;我为项目主持人。8.中美法庭语言对比研究,中美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2006-2007年度,美国政府最高级别奖学金。 [6]专栏情况播报编辑组织核心学术期刊研究专栏情况(1)主持《外语学刊》“目的原则”研究专栏,2009年,第4期,第6期,包括下列文章:1.目的原则与交际研究:廖美珍2.言语行为合意性研究:胡范铸3.目的原则与意向性: 黄 萍4.医患门诊互动中的目的与权势:刘兴兵5.目的原则与话语修补:段少敏6.目的原则下的形式审判话语标记与研究:胡桂丽(2)主持《外语研究》“法律语言”研究专栏,2006年,第2期,包括下列文章:1.中国法庭互动话语formulation现象研究:廖美珍;2.法官话语的权力支配:吕万英;3.法庭应答语信息过量的顺应性研究:徐章宏,李冰;4.法庭讯问中的模糊限制语引发的语用冲突及其对法庭审判的启示:毛凤凡;(3)组织翻译《法律语言学译丛》,法律出版社, 2007年,共计5本,其中包括:1.《法官的语言》2.《法律语言学导论》3.《法律话语》4.《法律、语言与权力》5.《法律、语言与法律的确定性》 [7]新手上路成长任务编辑入门编辑规则本人编辑我有疑问内容质疑在线客服官方贴吧意见反馈投诉建议举报不良信息未通过词条申诉投诉侵权信息封禁查询与解封©2024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 百科协议 | 隐私政策 | 百度百科合作平台 | 京ICP证030173号 京公网安备110000020000廖美珍-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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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美珍
发布人: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3日 14:53点击数量:
廖美珍,博士,教授。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语用学协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语言学会副会长、中国西方语言哲学研究会常务理事。1992年获得湖北省优秀教师称号;2013年获得桂苑名师称号;1997年—1998年,在德国杜塞尔多夫海涅大学访学一年,2006年-2007年,在美国布鲁克林法学院做富布赖特研究学者,先后应邀在美国布鲁克林法学院、美国洛杉矶Loyolo法学院、加利福尼亚大学桑塔巴巴拉分校、加利福尼亚圣地亚哥大学、哈佛大学、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世界知名大学作学术报告。2010年入选美国《马奎斯世界名人录》(Who's Who in the World),2011年入选《亚洲名人录》(Who’s in Asia)。学术兴趣和研究领域包括:语用学、法律语言学、篇章隐喻研究。学术代表性理论是“目的原则”和目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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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美珍
时间:2014-09-04 14:27来源:未知作者:admin点击:次
廖美珍简介 (一)基本情况 廖美珍,1956年生,男,湖北黄梅人,已婚,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身体健康。硕士学位获得于四川大学。 博士学位获得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语
廖美珍简介(一)基本情况廖美珍,1956年生,男,湖北黄梅人,已婚,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身体健康。硕士学位获得于四川大学。博士学位获得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任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职务、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2007-),曾任华中师范大学中国汉语言教学和研究基地中外语言对比方向博士生导师(2004-2006)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理学下法律语言学方向博士生导(2004-2009)。2010年入选美国马奎斯2011年度《世界名人录》(Who’s Who in the World)(第28版)。被美国传记研究院(American Biographical Institute)评选为2010人物(Man of the Year representing China)。 2011年入选《亚洲名人录》(Who's Who in Asia)。现为中国语用学协会常务理事、国际语用学协会会员、国际语言与法律协会创始成员、中国国家一级学会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下的中国法律语言学会副会长、中国西方语言哲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个人主页:www.liaomz.com(二)主要学术研究领域及创新点和特色研究领域包括:(1)语用学;(2)话语分析学;(3)篇章隐喻;(4)法律语言学。学术创新和特色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中国法庭话语实证研究:在中国语言学和法学界开创法庭话语的实证研究。 (2)话语语用学的目的原则:在话语语用学领域里出“目的原则”。 (3)隐喻语篇功能研究:首创隐喻的语篇层面的研究。(三)代表性学术研究成果(代表最高学术水准)(1)国际1. Metaphor as a Textual Strategy in English. Text, 19-2, 1999. (国际语篇分析类权威刊物,SSCI收录期刊)2. A Study of Interruption in Chinese Criminal Courtroom Discourse. Text & Talk,29-2,2009. (国际语篇和话语分析权威刊物,SSCI和AHCI双收录期刊,SSCI收录期刊)3. Courtroom in China. Handbook of Language and Law.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牛津大学出版社2012年出版)4. A Comparative Study of Chinese and American Criminal Sentencing. ESP: Across Cultures (2010). Edizioni B.A. Graphis. Italy.5. Power in Interruption. Forthcoming in Language in the Negotiation of justice: Contexts, Issues and Applications. Ashgate Publishing Group.(即将由国际知名出版社出版)(2)国内 1.目的原则与语篇连贯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2005年第5期(外国语言学权威刊物)。2.隐喻语篇组织功能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2007年第3期(外国语言学权威刊物)。3.目的原则与交际研究,《外语学刊》,2009年第4期,第6期(重点核心期刊)。4.《法庭问答及其互动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国家一级出版社)。(四)获奖和荣誉1.湖北省优秀教师(1992)2.入选美国著名的马奎斯《世界名人录》(Who’s Who in the World)(2011版)3.被美国传记研究院评为“2010年度人物(中国)”;4.入选美国著名的马奎斯《亚洲名人录》(Who’s Who in Asia);5.“Metaphor as a Textual Strategy in English”,Text, 19-2,1999,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论文2等奖。6.“英语隐喻的篇章衔接作用”,《现代外语》,1992年第3期,获得湖北省黄石市政府优秀成果3等奖。7. 湖北理工学院“东楚学者”,2012,12。8. 武汉工程大学兼职教授,2007年。9. 湖北民族学院客座教授,2007年,2011年。10. 湖北医药学院客座教授,2011年。11. 华中师范大学“桂苑名师”,2013年。12. 论文“目的原则和交际模式研究”获得第八届湖北省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2013年。(五)重要科研课题1.台湾海峡两岸三地法律文本汉/英双语平行语料库建设和研究(09BYY019),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009-2012年度,经费10万元,排名第二。2.中国法庭话语语用研究(06BYY051),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经费7万元,2006-2008年度;项目主持人。3.中国刑事法庭语言规范研究(项目编号03SFB1001),司法部重点课题,经费6万元,2003-2006年度;项目主持人。4.现代汉语口语语料库,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重点项目,经费50万元,1999-2005年度;项目主要参与者,5.国家语言文字政策与司法实践研究,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经费5万元,2002-2005;主要参与者。6.英语篇章语法研究,湖北省教委,1998-2001年度,经费1万元;我为项目主持人。7.隐喻语篇功能研究,华中师范大学语言研究中心211工程项目,经费2万元,2006-2008年度;我为项目主持人。8.中美法庭语言对比研究,中美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2006-2007年度,美国政府最高级别奖学金。(六)国外学术经历(1)1997,8-1998,8:受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在德国杜塞尔多夫海涅大学做访问学者一年;(2)2006,8-2007,7:在美国纽约布鲁克林法学院作富布赖特访问学者一年;(3)2002,9-2002,10:在香港理工大学“中文及双语学系”从事学术研究; (4)2009,10-2009,11:应邀在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做访问教授; (5)2013,11-2013,12:应邀在香港城市大学做访问教授。(七)国(境)内外学术演讲(1)国外应邀先后在以下著名美国大学进行学术演讲:1. 布鲁克林法学院(Brooklyn Law School),2007, 3;2. 圣地亚哥大学(University of San Diego),2007, 3;3. 加利福尼亚大学桑塔巴巴拉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ta Barbara ),2007, 3;4. 加利福尼亚大学圣地亚哥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 Diego),2007, 3;5. 洛杉矶Loyola 法学院(Loyola Law School of Los Angeles),2007, 3;6.香港城市大学“中文,翻译和语言学系”,2010年5月。7.香港城市大学“中文,翻译和语言学系”,2011年。8. 意大利那不勒斯第二大学,2010年6月。9. 波兰波兹南亚当米兹凯维奇大学,2011年6月29日—7月3日。10.英国曼切斯特大学第12届国际语用学大会,2011年7月3日—8日。(2)国内(代表性的)武汉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大、福建师大、北京师大、南京师大、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广州外语外贸大学、山东大学、南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青岛海洋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国石油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等几十所985或211大学。(八)应邀参加的重要学术会议(1)国际1.2003年7月,应邀参加在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召开的第六届国际法律语言大会并发言;2.2004年9月,应邀参加第十届国际法律语言学大会并主持分会(北京);3.2007年7月,应邀参加在美国西雅图华盛顿大学举行的第8届国际法律语言学大会并发言;4.2008年11月,应邀参加在广州外语外贸大学举行的国际法律语言学研讨会,并作大会发言;5.2008年12月,应邀参加在澳门举行的“首届两岸四地语言学论坛”,并作大会发言;6.2009年7月,应邀参加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召开的第十一届国际语用学大会并作发言;7.2009年9月,应邀参加在北京举行的第24届国际法哲学和社会哲学大会,并作发言(法律与语言专题会);8.2010年6月,应邀参加在意大利那不勒斯第二大学举行的“法律与语言学术研讨会”,并作发言。9. 波兰波兹南亚当米兹凯维奇大学,2011年6月29日—7月3日。10. 英国曼切斯特大学第12届国际语用学大会,2011年7月3日—8日。11. 应邀参加俄罗斯坦波夫国际认知语言学大会,2012年10月。 12. 应邀访问香港城市大学中文,翻译及语言学系,2013年1月。13. 应邀作为访问教授访问香港城市大学一个月,2013年11月。14. 应邀参加哈佛大学燕京学院“作为活的语言的法律”的工作坊,2014,4,24日。15. 应邀参加加拿大温哥华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法律语言学会议,并作主题发言,2014,7,29-8,1。(2)国内(代表性的) (1) 2011年12月,参加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举行的法律语言学会议,并作大会发言。 (2) 2011年2月,参加在天津南开举行的第二届法律修辞学研讨会并作大会发言。 (3) 2010年4月,在“中国功能语言学活动周”(华中师范大学)上做主题演讲;(4) 2009年7月,应邀参加在武汉大学举行的国际语用学研讨会暨中国语用学第11届大会,并作大会主题发言。(5) 2008年12月,应邀参加在澳门理工学院举行的“首届两岸四地语言学论坛”,并做主题发言。(6) 2007年12月,应邀参加在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举行的“第四届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研讨会,并做大会主题发言。(7) 2007年8月,应邀参加在南京大学举行的第10届中国语用学研讨会,并做主题发言。(8) 2006年5月,应邀参加在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召开的首届法学方法论研讨会,并做主题发言。(9) 2005年7月,应邀参加在上海复旦大学召开的中国语用学第9届中国语用学大会,并作大会发言。(九)教学简历1978,7-1999,12(在湖北师范学院执教期间):英语副教授,主讲英汉翻译,高级英语等课程,外语系主任。被评为湖北省优秀教师,多次被评为湖北省黄石市和学校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党员1999,12-2002,8:英语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攻读博士,继续担 任湖北师范学院外语系主任职务,承担部分英汉翻译教学任务。2002,8-2009,9(现在):在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任教。2002,9-2004,7:主讲硕士生的“普通语言学”和“语用学”课程,任语言研究所所长,英语语言学教授,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语言研究所中外语言对比方向博士生导师。2004,9-2009,7:主讲本科生“英语语言学”,硕士生“普通语言学”、语用学,博士生“语言学研究方法论”、“话语语用分析”、“语言哲学”、“语言学前沿研究”、“法律语言学”,等等课程。任外国语学院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研究所所长和外国语学院副院长职务,外国语学院学科带头人。附表1 近五年内承担的其它课程情况(博士生和硕士生)
课程名称
起止时间
学时
授课班级名称
语用学
06,2-11,2
周学时2(总学时40)
06-10级研究生
普通语言学
06,2-11,2
周学时2(总学时40)
06-10级研究生
语言哲学
08,2-11,2
周学时4(总学时80)
08-09级博士生
语言学前沿
07,9-11,2
周学时4(总学时80)
07-10级博士生
语言学方法论
07,2-10,9
周学时4(总学时80)
07-10级博士生
(十)硕博士招生(正规生,不含同等学历生和教育硕士)附表2
类别年度
硕士生
博士生
2007
5
3
2008
6
3
2009
6
3
2010
8
5
2011
7
3
2012
8
2
(十一)组织核心学术期刊研究专栏情况 (1)主持《外语学刊》“目的原则”研究专栏,2009年,第4期,第6期,包括下列文章: 1.目的原则与交际研究:廖美珍 2.言语行为合意性研究:胡范铸 3.目的原则与意向性: 黄 萍 4.医患门诊互动中的目的与权势:刘兴兵 5.目的原则与话语修补:段少敏 6.目的原则下的形式审判话语标记与研究:胡桂丽 (2)主持《外语研究》“法律语言”研究专栏,2006年,第2期,包括下列文章: 1.中国法庭互动话语formulation现象研究:廖美珍; 2.法官话语的权力支配:吕万英; 3.法庭应答语信息过量的顺应性研究:徐章宏,李冰; 4.法庭讯问中的模糊限制语引发的语用冲突及其对法庭审判的启示:毛凤凡; (3)组织翻译《法律语言学译丛》,法律出版社, 2007年,共计5本,其中包括: 1.《法官的语言》 2.《法律语言学导论》 3.《法律话语》 4.《法律、语言与权力》 5.《法律、语言与法律的确定性》(十二)发表论文和著作目录(1)学术著作 1.《法庭问答及其互动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 2.《法庭语言技巧》,第1版,法律出版社,2004年; 3.《法庭语言技巧》,第2版,法律出版社,2005年; 4.《法庭语言技巧》,第3版,法律出版社,2009年;(2)其他学术论文I.英语语言学和隐喻研究1.“比喻要一致—修辞漫谈”,《英美语文教学》,1987年第3期。2.“英语词汇衔接手段研究”,《湖北师范学院学报》,1991年第3期;3.“隐喻的语篇粘合作用”,《现代外语》,1992年第3期。4.“英语时态的语篇衔接功能与翻译”,《跨世纪英语教学人才荟萃》, 江西高校出版社,1996;5.“英语重复的语篇衔接作用”,《湖北师范学院学报》,1996年第2 期。6.“英语进行体的意义”,《英语知识》,大连外国语学院,1996年第 5期;7.“时间视觉转移”与一些特殊时态现象的解释“,《湖北师范学院 学报》,1998年第2期。8.“Metaphor as a Textual Strategy in English”,TEXT,19-2,1999;9.“隐喻语篇组织功能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2007年第3期;10.“隐喻的语篇功能研究”,《外语学刊》,2009年第4期(第二作 者)。11.“我们赖以组织语篇的隐喻”,《外国语文》,2010年第2期;12.“我们赖以建构合组织与组织与片的隐喻:隐喻的语篇一致与变 化”。《外语学刊》,2014年,第1期。II.法律语言学13.“从问答行为看中国法庭审判现状”,《语言·文字·应用》(2002 年第4期)。14.“法庭互动话语与合作问题研究”,《当代语言学探索》,外语教学 与研究出版社,2003年6月。15.“法庭语言实证报告”,《法律与生活》,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6 (下)16.“中国法庭互动话语对应结构研究”,《语言科学》(2003年第5期)。17.“答话研究—法庭答话的启示”,《修辞学习》(2004年第5期)。18.“国外法律语言学研究综述”《当代语言学》,(2004年第1期)。19.“讯问乎?询问乎?”,《求索》,2005年。20.“论法学的语言转向”,《社会科学战线》2006年第2期。21.“中国法庭互动话语formulation现象研究”,《外语研究》(2006 年第2期)。22.“法律语言与权力”,《第9届国际法律语言大会论文集》,法律出 版社,2006年。23.“论法律语言的简明化和大众化”,《修辞学习》,2006年第4期。24.“语码·答话·答话人:法庭话语的启示”,《语言·认知·信息 处理》(论 文集),2007年。25. “语言学和法学”,《法律方法和法律思维》,2007年第4期,法 律出版社。26. “语用学与法学”,《比较法研究》,2007年第5期。27. “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若干问题之我见”,《 修辞学习》,2008年 第5期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论点摘要)。28.“法庭调解语言研究的意义与方法”,《人民法院报》,2008年24日。29.“A Study of Interruption in Chinese Criminal Courtroom Discourse”.Text & Talk,29-2,2009(国际语言学著名学术期刊)。30.“A Comparative Study of Chinese and American CourtroomSentencing Discourse. ESP: Across Cultures. 2010.31. “Courtroom Discourse in China”, Handbook of Language and Law.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1.32. “Power in Interruption". Language in the Negotiation of Justice. Ashgate Publishers. 2013.III.语用学和话语分析33.“相关•推理•连贯模式”,《外语与外语教学》,大连外国语学院, 1999; 34.“社会•语料库•话语分析”,《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增刊),2000;35.“目的原则和目的分析:语用学新途径探索”(上)《修辞学习》 (2005,第3期)。36.“目的原则和目的分析:语用学新途径探索”(下)《修辞学习》 (2005,第4期)。37.《话语分析入门:理论与方法》评介,《当代语言学》,2001年第 3期。38.“‘懂不懂?’你懂不懂?”,《外国语言文学研究》,2005年第4 期;39.“目的原则和语篇连贯分析”,《外语教学与研究》(2005年第5期)。40.“目的原则与中国法庭互动话语合作研究”,《外语学刊》(2004年 第5期)。41.“论法律语言大众化和通俗化”,《修辞学习》,2006年第4期;42.“目的原则与交际研究”,《外语学刊》,2009年第4期,第5期。43.“目的原则和语境动态性研究”,《洛阳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44. 语境创造论,《湖北大学学报》(CSSCI收录),2012年第5 期,p108-112。45. 目的原则与言语行为互动研究,《外语学刊》(CSSCI收录), 2012年第5期。46. 法庭话语框架研究,《当代修辞学》(CSSCI收录),2012年 第6期。47. 法庭互动中的回声问研究(第二作者),《现代外语》(CSSCI 收录),2012年第5期。48. 语言哲学意义理论的嬗变与翻译范式的变迁(第二作者),《外 语教学》,2012年第4期。49. 质量”联结模式:利用语料库研究法律语言(第二作者),《中 国社会科学报》,2012年3月12日B-04版。50. “目的原则与语境研究:人为中心说”.《外语教育研究》,2013. 年第1期。VI.翻译研究51.“善用小句:读夏济安译‘冬日漫步’”,《上海科技翻译》,上海 师范大学1998年。52.“对第六届韩素音青年翻译奖参考译文的几点质疑”,《湖北师范 学院学报》,1995。53.“语义成分分析法与英汉翻译”,《外语研究论文选》,中国检察出 版社,1996。54.“夏济安的译文特色:读‘A Winter Walk’的汉译”,《湖北师范学院学报》,1997。(C)主要翻译作品1.《英文写作技巧》(教材),北京出版社,1985年。2.《戒指》(长篇小说),《外国文学之窗》,1987年。3.《苔丝》(长篇小说),外文出版社,2001年。4.《在亚当之前》(中篇小说),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5.主编《法律语言学译丛》五本,法律出版社,2007年:5.1 《法官的语言》5.2 《法律语言学导论》5.3 《法律话语》5.4 《法律、语言与权力》5.5 《法律、语言与法律的确定性》(D)辞书和教材1.《现代英汉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年,审校。2.《英汉翻译概要》,汕头大学出版社,1996,第二主编。 3.《汉英国际金融贸易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0,主编。4.《英语词语典故词典》,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1992,副主编。5.《大学英语能力训练》,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出版社,1992,第一主 编。 6.《英语听力技巧与应试策略》,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1992,副主 编。7.《语言学教程详解》,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年;8.《译文观止》(合作编著),语文出版社,2009年。9.《新思维大学英语教程》(主编)(即将出版,外文出版社,2011年),其中包括:9.1《新思维英语精读》(1-4册)(英语专业用)(即将出版)外文出版社;9.2《新思维英语听说》(1-4册)(大学英语用)(即将出版)外文出版社;9.3《新思维英语泛读》(1-4册)(大学英语用)(即将出版)外文出版社;9.4《在亚当之前》(英汉对照)外文出版社;2012.9.5《经典英文散文选》(英汉对照)(即将出版)外文出版社。(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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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美珍教授介绍-中外法律语言学家-刘蔚铭:法律语言学研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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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美珍教授介绍
姓 名:廖美珍
出 生:1956年
出生地:湖北省黄梅县小池区
单 位: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研究所
职 务:华中师范大学外语学院外国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研究所所长
职 称:教授,博士生导师
通信地址: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外语学院
邮编码:430079
电 话:027-67867661
传 真:027-87872437
邮 件:Fan81@263.net主要学历(包括一个月以上的进修学习或出国访问)
1975年9月�D1978年07月:湖北师范学院外语系学习,获毕业文凭
1981年9月―1982年01月:在武汉大学外语系教育部办高校英语专业教师进修班学习
1983年9月―1984年07月:在华东师范大学外语系教育部办高校英语专业教师进修班学习(有结业证书)
1985年9月―1988年07月:在四川大学外文系学习,获文学硕士学位
1997年8月―1998年08月:受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选派,在德国海涅大学作访问学者(留学选拔方式改革后第一批出国访问学者之一)
1999年9月―2002年07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语言系学习,获文学博士学位
2001年8月―2001年10月:应邀在香港理工大学中文和双语学系作学术研究
工件经历
1978年9月-1986年07月:湖北师范学院外语系助教
1987年7月-1992年07月:湖北师范学院外语系讲师
1989年2月―1994年08月:湖北师范学院外语系副系主任
1992年7月―1999年10月:湖北师范学院外语系副教授
1994年9月―2002年07月:湖北师范学院外语系系主任
1999年10月―2002年7月:湖北师范学院外语系教授
2002年08月起: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系教授
奖励与荣誉
2000年11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博士研究生
2001年10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论文二等奖
1992年09月:湖北省优秀教师
1996年09月:黄石市教育工会教书育人先进工作者
1995年:黄石市首届社会科学成果奖优秀论文三等奖
另外获得有若干“湖北师范学院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湖北师范学院首批学科带头人之一;湖北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职称评委会委员
学术组织:中国语用学学会理事
近四年学术活动
2000年10月:应邀参加在广州外语外贸大学召开的“第八届中国当代语言学研讨会”并宣读论文
2000年9月―2001年04月:应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邀请协助编辑审校《当代国外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文库》和《剑桥英语教师丛书》(4部)
2000年10月:应武汉大学外国语学院李庆生院长邀请给硕士研究生作学术讲座一次
2001年02月:应邀在湖北师范学院作大型学术讲座一次
2001年8月―2001年10月:应邀在北京召开的第9届国际法律语言研讨会并宣读论文;应邀在香港理工大学中文及双语学系作“汉语商业语言程式化”课题研究
2002年05月:应中国国际关系学院英语系主任冯幼名邀请担任“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北京及北方赛区评委2004年9月
2002年06月:应邀参加在北京召开的中国“语言与法律首届研讨会”,宣读论文并主持分会讨论
2002年10月:应邀参加在北京外国语大学召开的“第九届中国当代语言学研讨会”并宣读论文
2003年07月:应邀参加在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召开的第六届国际法律语言研讨会并宣读论文
2003年12月:应邀参加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召开的全国8届语用学研讨会并宣读论文
2004年04月:应邀参加在江汉大学召开的“中国社会语言学战略发展研讨会”并宣读论文
2004年05月:应邀赴襄樊学院作学术讲座一次
2004年5-6月:应邀在湖北工学院作语用学系列讲座
已开设和正在开设的课程(一)本科生课程
1.英语精读
2.高级英语
3.英汉翻译(汉英翻译)
4.文体学
5.修辞学
6.英语语法学
7.英语写作(二)研究生课程
硕士研究生
1.语用学
2.普通语言学
3.普通语言学 博士研究生
1.法律语言学前沿问题
(三)指导研究生
硕士
2002年,2人(在读)
2003年,2人(已经毕业),5人(在读)
2004年,2人(学位班1人),教育硕士1人
博士
2004年,1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2004年,3人(华中师范大学外语学院)承担的科研项目 说明:1. 本人作用栏填参与者/主要参与者/项目负责人等。
2. 识别码栏中科研项目识别码按以下代码填写:
1011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科研项目
1012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科研项目
1021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教学研究项目
1022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教学研究项目
2011 部级重点科研项目
2012 部级一般科研项目
2021 部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
2022 部级一般教学研究项目
3011 省级重点科研项目
3012 省级一般科研项目
3021 省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
3022 省级一般教学研究项目
4011 校级重点科研项目
4012 校级一般科研项目
4021 校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
4022 校级一般教学研究项目
5010 院级科研项目
5020 院级教学研究项目
6010 自选科研项目(与出版社签有出版合同)
6020 自选教学研究项目(与出版社签有出版合同)
7010 其它科研项目
7020 其它教学研究项目
已经发表的论文及著作[包括合作发表的论文](部分):
姓名
项目名称
项目
种类
立项单位
批准文号
起止时间
本人作用
经费(万元)
识别码
廖美珍
英语篇章语法研究(A Text Grammar of English)
98B030
湖北省教委
鄂教科[1998]021号
1998-2002
主持人
1
3012
廖美珍
英语篇章衔接手段研究
湖北师范学院
1991
独立完成
0.1
4011
廖美珍
现代汉语口语语料库
中国社会科学院
社科院(1999)
1999-2004
参与者
100
2012
廖美珍
国家语言文字政策与司法实践研究
教育部语委(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
2002-2005
主要参与者
4
2012
廖美珍
中国刑事法庭语言规范研究
司法部
03SFB1001
2003-2006
主持人
6
科研成果(一)编著 2101 英语文学专著
2102 英语语言学专著
2103 英汉翻译专著
2201 英语文学教材
2202 英语语言学教材
2203 英汉翻译教材
2204 大学英语专业教材
2205 大学公外英语教材
2206 中小学英语教材
2301 英语文学教参
2302 英语语言学教参
2303 英汉翻译教参
2304 大学英语专业教参
2305 大学公外英语教参
2306 中小学英语教参
2400 英汉词典与工具书
2501 英译汉翻译作品
2502 汉译英翻译作品(一)编著
姓名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位次识别码廖美珍《语言学教程》详解待出2004年主编2303廖美珍《法庭语言技巧》(专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9月独撰.廖美珍法庭问答及其互动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9月独撰6010廖美珍现代英汉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年审校2400廖美珍英汉翻译概要汕头大学出版社1996第二主编2203廖美珍汉英国际金融贸易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0第一主编2400廖美珍英语词语典故词典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1992副主编2400廖美珍大学英语能力训练之三:阅读理解训练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出版社1992第一主编2205廖美珍英语听力技巧与应试策略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1992副主编2205廖美珍新编许国璋英语练习册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1992第二主编2304
(二)译著
姓名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位次识别码廖美珍《英语写作技巧》(著作)北京出版社1985.2独立完成2501廖美珍《苔丝》(小说)北京外文出版社2000.7独立完成2501廖美珍《外国外科名家》(人物传记)湖北科技出版社1996.8审校2501廖美珍《戒指》(长篇小说)《外国文学之窗》1987.8第二2501廖美珍《在亚当之前》(中篇小说)河北教育出版社(杰克伦敦小说集之一部)1999独立完成2501廖美珍《爱情是谬误》(短篇小说)《外国文学》(北京外国语学院)1981第一2501廖美珍男人―一本给女人看的书(社科著作)四川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第一2501廖美珍女人―一本给男人看的书(社科著作)四川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第三2501
(三)文章 说明:1.位次栏填写本人在书中署名的位次; 2601 英语文学论文
2602 英语语言学论文
2603 英汉翻译论文
2700 英语教学论文
2800 英语其它文章姓名文章名刊物/文集名称与出版社发表时间位次识别码廖美珍目的原则与法庭审判话语分析外语学刊2004年第5期独撰.廖美珍中国法庭审判答话研究修辞学习2004年第5期独撰.廖美珍试析should和ought的语用功能差异《山东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学报》2004年待出独撰2602廖美珍国外法律语言学研究综述当代语言学2004年第1期独撰2602廖美珍法庭问答推理研究《语言与法律研究的新视野》,法律出版社2003年11月独撰2602廖美珍法庭语言实证报告《法律与生活》,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6(下)独撰2602廖美珍法庭互动话语与合作问题研究《当代语言学探索》外语教学语言就出版社2003独撰2602廖美珍中国法庭互动话语对应结构研究《语言科学》2003年第5期独撰2602廖美珍从问答行为看中国法庭审判现状《语言・文字・应用》(季刊),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2002年第4期独撰2602廖美珍《话语分析入门:理论与方法》评介《当代语言学》(季刊),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2001年第3期独撰2602廖美珍“Metaphor as a Textual Strategy in English”(《英语比喻的篇章功能研究》)“TEXT”,Mouton de Gruyter,Berlin,New York《篇章学》(国际刊物)1999-3独撰2602廖美珍社会―语料库―话语分析《湖北师范学院学报》2000独撰2602廖美珍善用小句―读夏济安译“冬日漫步”《上海科技翻译》上海师范大学1998独撰2602廖美珍英语比喻的语篇衔接作用《现代外语》广东外国语学院1992独撰2602廖美珍英语进行体的意义《英语知识》大连外国语学院1992独撰2602廖美珍英语词汇衔接手段研究《湖北师范学院学报》1991独撰2602廖美珍英语时态的语篇衔接功能与翻译《跨世纪英语教学人才荟萃》江西高校出版社1996独撰2602廖美珍英语重复的语篇衔接作用《湖北师范学院学报》1996独撰2602廖美珍语义成分分析法与英汉翻译《外语研究论文选》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独撰2602廖美珍《夏济安的译文特色――读“AWinter Walk”的汉译》《湖北师范学院学报》1997独撰2602廖美珍《比喻要一致――修辞漫谈》《英美语文教学》1987独撰2602廖美珍《“时间视觉转移”与一些特殊时态现象的解释》《湖北师范学院学报》1998独撰2602廖美珍《对第六届韩素音青年翻译奖参考译文的几点质疑》《湖北师范学院学报》1995独撰2602
(谢谢廖美珍教授惠寄)廖美珍,男,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1956年生于湖北黄梅。1978年7月毕业于湖北师范学院,1988年获四川大学外文系文学硕士学位,2002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语言系文学博士学位。1992年被聘为湖北师范学院外语系副教授,1999年晋升为教授。先后任湖北师范学院外语系副主任,主任,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研究所所长职务。1995年被《跨世纪学术研究人才》收录。1992年获湖北省优秀教师称号,1997年8月到1998年8月作为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的访问学者在德国海涅大学留学1年,2001年曾应邀赴香港理工大学双语系从事学术合作研究2个月。承担过湖北省教委的课题《英语篇章语法研究》等项目,参与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所的重大课题《现代汉语口语语料库》和教育部的《国家语言文字政策和司法实践研究》等项目的研究。 学术代表作: 英汉翻译--英语语言学(篇章语言学)--法律语言学(以汉语为主)。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以语篇分析为主),发表翻译作品7部(篇)(以英译汉为主),主编词典一部,合作出版词典1部,主编教材1部,合作编写教材3部。代表作是发表在国际篇章分析领域的权威学术期刊"TEXT"(篇章学)上的论文"Metaphor as a Textual Strategy in English"(1999)一文。该文获得过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优秀论文二等奖。发表在《现代外语》上"比喻的语篇粘合作用"(1992)一文获得黄石市首届社会科学优秀论文3等奖。http://waiyuan.ccnu.edu.cn/resumes/resu-lmz.htm
其他相关链接:
廖美珍教授又一力作《法庭语言技巧》由法律出版社正式出版
2005中国语用学协会年会廖美珍教授的法律语言学分组会通知
最新讯息: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语言学”博士将独立招生
中国政法大学于2004年开始招收法律语言学研究方向的博士生,廖美珍教授任博导
廖美珍教授著《法庭问答及其互动研究》简介
廖美珍教授简历(中政大法律语言学博导)
刘蔚铭法律语言学研究 2002-05-06创建
法律的语言 (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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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语言
作者:
大卫·梅林科夫 (David Mellinkoff)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年: 2014-12-1
页数: 615
定价: CNY 68.00
装帧: 平装
丛书: 法律与语言译丛
ISBN: 9787511844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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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 · · · ·
《法律的语言》在法律语言研究史上具有重大意义:这是第一部系统、全面而且具有相当深度地论述英美法律语言的鸿篇巨著;该书对法律的“简明英语运动”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该书对后来的法律语言研究影响巨大,属于法律语言研究的奠基之作。 作者广征博引,以其渊博的拉丁文、法文和英文知识和犀利生动的文笔,明白晓畅的语言,勾勒了英语法律语言的特征,追溯了英语法律语言在英国和美国的历史起源、发展和嬗变,揭示了形成今日法律语言现状的历史原因。 本书是法律语言研究者、从业律师和法学工作者不能不看、不能不知晓的参考书,对法学界和法律语言学界(语言学界)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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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梅林科夫 (David Mellinkoff) (1915~1999年)是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杰出教授。在担任教职之前,他是一个成功的律师。1965年开始在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执教,在该校执教33年(1965~1999年),退休时为荣誉教授,1999年12月31日去世。他机智,敏锐,知识渊博。 梅林科夫教授最有影响的是他发起的“简明英语运动”。他于1963年出版的《法律的语言》一书,是他的代表作。在该书中,他猛烈批评律师对所谓“法言法语”的辩护。除此之外,他另外出版了两本书:一本是《法律写作:智慧之言与胡说八道》(Legal Writing: Sense and Nonsense,1983),另一本是《梅林科夫美国法律用语词典》(Mellinkoff’s Dictionary of American Legal Usage,199...(展开全部)
大卫·梅林科夫 (David Mellinkoff) (1915~1999年)是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杰出教授。在担任教职之前,他是一个成功的律师。1965年开始在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执教,在该校执教33年(1965~1999年),退休时为荣誉教授,1999年12月31日去世。他机智,敏锐,知识渊博。 梅林科夫教授最有影响的是他发起的“简明英语运动”。他于1963年出版的《法律的语言》一书,是他的代表作。在该书中,他猛烈批评律师对所谓“法言法语”的辩护。除此之外,他另外出版了两本书:一本是《法律写作:智慧之言与胡说八道》(Legal Writing: Sense and Nonsense,1983),另一本是《梅林科夫美国法律用语词典》(Mellinkoff’s Dictionary of American Legal Usage,1992)。无论是做律师,还是教书,他都体现了在他的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和思想。 梅林科夫教授智力超人,思想和精神超然卓立,具有极大的好奇心,从事律师职业的经验丰富,这些都极大地影响了他所执教的学校和律师行业。他去世后,学校为了纪念他,专门开设了“梅林科夫讲座”(David Meilinkoff Lecture),旨在弘扬他的精神,延续他的工作和事业,发现和培养新的人才。 他出生在宾夕法尼亚的麦基斯波特(McKeesport),在加利福尼亚的贝弗利山(Beverly Hills)长大并完成中学学业。他先后毕业于斯坦福大学和哈佛大学法学院。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他在陆军服役,担任战地炮兵上尉。担任律师期间,他经常被邀请担任军事法庭的被告辩护律师,而且屡屡使被告无罪释放。梅林可夫晚年曾经回忆说,他的上司对法庭的无罪判决如此愤怒,以致对他抱怨说:“上尉,你好像没有明白,如果这些人无罪的话,他们就不会上军事法庭的。”战后,他在贝弗利山从事律师执业,非常成功。他很早就发现,“法律寄生在令人费解的话语上”。他开始调查背后的原因,寻找答案,结果发现“没有一本书全面回答了这个问题”。于是,他关掉律师事务所,卖掉房子,搬到马林县(Marin County)的森林里,全力以赴地写书。七年之后,他出版了经典著作《法律的语言》(人们由此记住了他)。这是一本无可挑剔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学术著作,其显著特征就是猛烈地、无情地批判律师对专业技术法律语言的由来已久的辩护(认为这样法律语言才准确)。这本书语言犀利,生动活泼,方法朴实,影响了无数的法学家和律师。在标志性的前言中,大卫宣言:“法律语言(其他语言亦然)要有价值,就不仅只是表达思想,还要承载思想。如果以交际作为目的,简明原则要求律师使用的语言要与普通语言一致,除非有标新立异的理由。” 《法律的语言》一书发起了法律写作的简明运动。后来他不断接受邀请,要求他继续推进这个运动。于是,他就相同的主题,又写作了两本同样非常通俗易懂但精彩的书:《法律写作:智慧之言与胡说八道》和《梅林科夫美国法律用语词典》)。在此期间,他还挤时间写作了《律师的良心》(The Conscience of a Lawyer,1973)。这是一本对法律伦理进行深入思考的迷人著作。他还在法律评论、律师杂志等一些刊物上发表文章。 1965年,他放弃律师执业,成为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全职教授。无论是当教授教书,还是当学者,他都体现了在自己的书中提倡的原则。用他的一个同事的话说:“读他的书,如同见证思想和媒体的完美结合,结果,读者获得的不仅是思想的启示,又是快乐。” 还有一位同事这样说:“他从不让人感觉枯燥,自己也从未感觉枯燥,他的生活充满活力,总是有无穷的好奇心,热情洋溢。无论何时,见到他,总像喝一杯质量上乘的法国香槟:醇香四溢,精神上令人陶醉。” 尽管他评价自己的著作和别人的著作标准极其苛刻,但他作为同事却总是热情大方。他和他的妻子露丝(一位国际知名的艺术史家,许多畅销烹饪书的知名作者)在校内外拥有许多朋友。他们在家里举行的宴会令人难忘,不仅因为食物一流,而且邀请来的客人背景丰富,令人着迷。 大卫给法学院带来的不仅是资深审判律师的实际经验,一位伟大的教师的献身精神和热情,还有一位一流学者和作家的远见卓识,仔细慎密,以及敏锐的分析力。他是真正的独立精神的代表。他知道他崇拜(认可)什么,鄙视什么。他一点也不在乎他的观点会与一般主流观点背道而驰。虽然与人论辩气势夺人,但他总是以诙谐的幽默来减轻他的犀利言辞。他曾经反对法学院决定用“法学博士”(Juris Doctor)称号替代“法律学士”(Bachelor of Laws),明知寡不敌众,他还是激问他的同事,为什么放弃律师的荣誉头衔,而追求博士头衔?“你将在黄页中如何找到自己的位置?”(他讽刺地说)“我们有各种各样的博士:按摩技士和接骨医生,手足病医生,兽医,等等,难道律师要与他们平起平坐吗?大卫热爱法律,但是他的爱是坚韧固执的,他意识到法律语言中(法律用法和司法意见书)根深蒂固的荒谬之处。他一生大部分时间致力于让法律成为公正和正义的仆人,我们因此而受益。借用约翰·多斯·帕索斯对托斯丹·凡勃伦的评价说:对大卫最好的纪念深深铭刻在他的作品里:那些闪光的犀利的思想的棱柱。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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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语言学译丛》第二辑前言 廖美珍
主编的话 廖美珍
中文版序言 劳伦斯·M.索兰
序言 大卫·梅林科夫
第1部分 什么是法律语言?
第1章 法律语言的扩展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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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法律语言学译丛》第二辑前言 廖美珍
主编的话 廖美珍
中文版序言 劳伦斯·M.索兰
序言 大卫·梅林科夫
第1部分 什么是法律语言?
第1章 法律语言的扩展定义
第1节 法律语言包括什么?
第2节 术语的选择
第3节 官方语言:英语在英国的概况
第4节 官方语言:英语在美国的概况
第5节 官方语言:在伊利诺伊,它是美语吗?
第6节 官方语言:变体
第7节 法律语言不是英语
第2章 法律语言的特征
第8节 非同寻常的风格
第9节 经常使用常见词的生僻意义
第10节 经常使用古英语和中古英语中曾经的常
用词,但这些词现在已经非常少见
第11节 经常使用拉丁词语和短语
第12节 使用没有被收入常用词汇的古法语
第13节 使用行业术语
第14节 使用行话
第15节 经常使用正式用语
第16节 故意使用有灵活意义的词语和表达法
第17节 试图达到表达的极端准确性
第3章 法律语言的风格
第18节 风格无垄断
第19节 冗余拖沓
第20节 晦涩不明
第21节 夸张不实
第22节 单调乏味
第2部分 法律语言的历史
第4章 历史的范围
第23节 宽度和窄度
第24节 英格兰作为分界点
第5章 诺曼人之前
第25节 凯尔特人入侵
第26节 凯尔特语在罗马占领中幸免
第27节 语言混合模式
第28节 盎格鲁—撒克逊起源
第6章 诺曼征服
第7章 法律与拉丁语
第8章 中古英语的一些特征
第9章 法律法语的兴起与衰落
第10章 现代英语的三百年
第11章 法律语言的美国
第3部分 法律语言的使用
第12章 给定的原因和真实的原因
第13章 法律语言更准确
第14章 更简短
第15章 更易于理解
第16章 更持久
参考文献(精选)
词语索引
总索引
附录 评论:法律及其语言
· · · · · · (收起)
原文摘录
· · · · · ·
结婚(法语用 marriage表示,古英语用 wedding表示)之后,你就进入已婚状态(古英语词用wedlock表示,相当于法语的marriage(作为种制度institution),或者免费的纠纷(通过古法语表达的拉丁语,用 matrimony来表示)。 (查看原文)
流泪狗狗头
2022-02-02 22:09:09
—— 引自章节:第5章 诺曼人之前
丛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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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语言译丛(共7册),
这套丛书还有
《彼得论法律语言》《文字之讼》《社会法学的多样性与包容性》《法律语言的运作》《法律中的晦涩与明晰》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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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卡洛斯
2015-11-22 19:42:40
准确性、持久性、可理解性、简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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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泪狗狗头
2022-03-05 09:37:04
毫无疑问,“法言法语”真的能烦死个人,而且还在源远流长地烦人。
怀疑附录那篇论文是学生翻译的,谢尔曼法忘标注成反垄断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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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拉缨哟
2021-01-23 17:49:24
论述法律语言的特性和风格并揭示其历史成因,在此基础之上对使用法律语言的理据逐一进行讨论,即更精确、更简短、更加易于理解、更持久。以此分析法律语言与日常语言间差异存在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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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泪狗狗头
2022-03-05 09:37:04
毫无疑问,“法言法语”真的能烦死个人,而且还在源远流长地烦人。
怀疑附录那篇论文是学生翻译的,谢尔曼法忘标注成反垄断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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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拉缨哟
2021-01-23 17:49:24
论述法律语言的特性和风格并揭示其历史成因,在此基础之上对使用法律语言的理据逐一进行讨论,即更精确、更简短、更加易于理解、更持久。以此分析法律语言与日常语言间差异存在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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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卡洛斯
2015-11-22 19:42:40
准确性、持久性、可理解性、简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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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语言的书评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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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卡洛斯
2015-11-25 00:06:15
【笔记】法律寄生在令人费解的话语上,哪有什么法言法语
0p 法律寄生在令人费解的话语上,哪有什么法言法语。法律语言(其他语言亦然)要有价值,就不仅只是表达思想,还要承载思想。如果以交际作为目的,简明原则要求律师使用的语言要与普通语言一致,除非有标新立异的理由。这不仅仅是为了满足求知的欲望—理由没有了,规则也就不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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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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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美珍,1956年生,男,湖北黃梅人,已婚,中共黨員,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身體健康,碩士學位獲得於四川大學。
中文名
廖美珍
出生日期
1956年
畢業院校
湖北師範學院
出生地
湖北黃梅
性 別
男
目錄
1
人物經歷
2
社會任職
3
工作方向
4
學術代表
5
研究成果
6
獲獎榮譽
7
科研課題
8
專欄情況
廖美珍人物經歷
1978年7月畢業於湖北師範學院,1988年獲四川大學外文系文學碩士學位,2002年獲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語言系文學博士學位,1992年被聘為湖北師範學院外語系副教授,1999年晉升為教授。先後任湖北師範學院外語系副主任,主任,華中師範大學外國語學院外國語言學和應用語言學研究所所長職務,1995年被《跨世紀學術研究人才》收錄,1992年獲湖北省優秀教師稱號,1997年8月到1998年8月作為國家留學基金委選派的訪問學者在德國海涅大學留學1年,
廖美珍
2001 年曾應邀赴香港理工大學學術經歷國外學術經歷(1)1997,8-1998,8:受國家留學基金委選派,在德國杜塞爾多夫海涅大學做訪問學者一年;(2)2006,8-2007,7:在美國紐約布魯克林法學院作富布賴特訪問學者一年;(3)2002,9-2002,10:在香港理工大學“中文及雙語學系”從事學術研究;(4)2009,10-2009,11:應邀在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做訪問教授;(5)2013,11-2013,12:應邀在香港城市大學做訪問教授。國(境)內外學術演講(1)國外應邀先後在以下著名美國大學進行學術演講:1. 布魯克林法學院(Brooklyn Law School),2007, 3;2. 聖地亞哥大學(University of San Diego),2007, 3;3. 加利福尼亞大學桑塔巴巴拉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ta Barbara ),2007, 3;4. 加利福尼亞大學聖地亞哥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 Diego),2007, 3;5. 洛杉磯Loyola 法學院(Loyola Law School of Los Angeles),2007, 3;6.香港城市大學“中文,翻譯和語言學系”,2010年5月。7.香港城市大學“中文,翻譯和語言學系”,2011年。8. 意大利那不勒斯第二大學,2010年6月。9. 波蘭波茲南亞當米茲凱維奇大學,2011年6月29日—7月3日。10.英國曼切斯特大學第12屆國際語用學大會,2011年7月3日—8日。(2)國內(代表性的)武漢大學、吉林大學、東北師大、福建師大、北京師大、南京師大、南京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廣州外語外貿大學、山東大學、南開大學、中國政法大學、浙江大學、青島海洋大學、中國地質大學、中國石油大學、中國礦業大學等等幾十所985或211大學。
[1]
學術會議(1)國際1.2003年7月,應邀參加在澳大利亞悉尼大學召開的第六屆國際法律語言大會併發言;2.2004年9月,應邀參加第十屆國際法律語言學大會並主持分會(北京);3.2007年7月,應邀參加在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舉行的第8屆國際法律語言學大會併發言;4.2008年11月,應邀參加在廣州外語外貿大學舉行的國際法律語言學研討會,並作大會發言;5.2008年12月,應邀參加在澳門舉行的“首屆兩岸四地語言學論壇”,並作大會發言;6.2009年7月,應邀參加在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召開的第十一屆國際語用學大會並作發言;7.2009年9月,應邀參加在北京舉行的第24屆國際法哲學和社會哲學大會,並作發言(法律與語言專題會);8.2010年6月,應邀參加在意大利那不勒斯第二大學舉行的“法律與語言學術研討會”,並作發言。9. 波蘭波茲南亞當米茲凱維奇大學,2011年6月29日—7月3日。10. 英國曼切斯特大學第12屆國際語用學大會,2011年7月3日—8日。11. 應邀參加俄羅斯坦波夫國際認知語言學大會,2012年10月。12. 應邀訪問香港城市大學中文,翻譯及語言學系,2013年1月。13. 應邀作為訪問教授訪問香港城市大學一個月,2013年11月。14. 應邀參加哈佛大學燕京學院“作為活的語言的法律”的工作坊,2014,4,24日。15. 應邀參加加拿大温哥華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法律語言學會議,並作主題發言,2014,7,29-8,1。(2)國內(代表性的)(1) 2011年12月,參加在北京中國人民大學舉行的法律語言學會議,並作大會發言。(2) 2011年2月,參加在天津南開舉行的第二屆法律修辭學研討會並作大會發言。(3) 2010年4月,在“中國功能語言學活動周”(華中師範大學)上做主題演講;(4) 2009年7月,應邀參加在武漢大學舉行的國際語用學研討會暨中國語用學第11屆大會,並作大會主題發言。(5) 2008年12月,應邀參加在澳門理工學院舉行的“首屆兩岸四地語言學論壇”,並做主題發言。(6) 2007年12月,應邀參加在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舉行的“第四屆法律方法與法律思維”研討會,並做大會主題發言。(7) 2007年8月,應邀參加在南京大學舉行的第10屆中國語用學研討會,並做主題發言。(8) 2006年5月,應邀參加在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召開的首屆法學方法論研討會,並做主題發言。(9) 2005年7月,應邀參加在上海復旦大學召開的中國語用學第9屆中國語用學大會,並作大會發言。
[2]
廖美珍社會任職
博士學位獲得於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任華中師範大學外國語學院院長職務華中師範大學外國語學院英語語言文學專業博士生導師(2007-),曾任華中師範大學中國漢語言教學和研究基地中外語言對比方向博士生導師(2004-2006)和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法理學下法律語言學方向博士生導(2004-2009)。2010年入選美國馬奎斯2011年度《世界名人錄》(Who’s Who in the World)(第28版)。被美國傳記研究院(American Biographical Institute)評選為2010人物(Man of the Year representing China)。2011年入選《亞洲名人錄》(Who's Who in Asia)。現為中國語用學協會常務理事國際語用學協會會員國際語言與法律協會創始成員中國國家一級學會行為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行為法學會下的中國法律語言學會副會長中國西方語言哲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3]
廖美珍
廖美珍工作方向
雙語系從事學術合作研究2個月。承擔過湖北省教委的課題《英語篇章語法研究》等項目,參與了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所的重大課題《現代漢語口語語料庫》和教育部的《國家語言文字政策和司法實踐研究》等項目的研究。
廖美珍學術代表
英漢翻譯--英語語言學(篇章語言學)--法律語言學(以漢語為主).在國內外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20餘篇(以語篇分析為主),發表翻譯作品7部(篇)(以英譯漢為主),主編詞典一部,合作出版詞典1部,主編教材1部,合作編寫教材3部。代表作是發表在國際篇章分析領域的期刊"TEXT"(篇章學)上的論文"Metaphor as a Textual Strategy in English"(1999)一文。該文獲得過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的優秀論文二等獎。發表在《現代外語》上"比喻的語篇粘合作用"(1992)一文獲得黃石市首屆社會科學優秀論文3等獎。
廖美珍研究成果
(1)國際1. Metaphor as a Textual Strategy in English. Text, 19-2, 1999. (國際語篇分析類刊物,SSCI收錄期刊)2. A Study of Interruption in Chinese Criminal Courtroom Discourse. Text & Talk,29-2,2009. (國際語篇和話語分析刊物,SSCI和AHCI雙收錄期刊,SSCI收錄期刊)3. Courtroom in China. Handbook of Language and Law.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牛津大學出版社2012年出版)4. A Comparative Study of Chinese and American Criminal Sentencing. ESP: Across Cultures (2010). Edizioni B.A. Graphis. Italy.5. Power in Interruption. Forthcoming in Language in the Negotiation of justice: Contexts, Issues and Applications. Ashgate Publishing Group.(即將由國際知名出版社出版)(2)國內1.目的原則與語篇連貫研究,《外語教學與研究》,2005年第5期(外國語言學刊物)。2.隱喻語篇組織功能研究,《外語教學與研究》,2007年第3期(外國語言學刊物)。3.目的原則與交際研究,《外語學刊》,2009年第4期,第6期(重點核心期刊)。4.《法庭問答及其互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國家一級出版社)。
[4]
廖美珍獲獎榮譽
1.湖北省優秀教師(1992)2.入選美國著名的馬奎斯《世界名人錄》(Who’s Who in the World)(2011版)3.被美國傳記研究院評為“2010年度人物(中國)”;4.入選美國著名的馬奎斯《亞洲名人錄》(Who’s Who in Asia);5.“Metaphor as a Textual Strategy in English”,Text, 19-2,1999,獲得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優秀論文2等獎。6.“英語隱喻的篇章銜接作用”,《現代外語》,1992年第3期,獲得湖北省黃石市政府優秀成果3等獎。7. 湖北理工學院“東楚學者”,2012,12。8. 武漢工程大學兼職教授,2007年。9. 湖北民族學院客座教授,2007年,2011年。10. 湖北醫藥學院客座教授,2011年。11. 華中師範大學“桂苑名師”,2013年。12. 論文“目的原則和交際模式研究”獲得第八屆湖北省優秀社會科學成果獎二等獎,2013年。
[5]
廖美珍科研課題
1.台灣海峽兩岸三地法律文本漢/英雙語平行語料庫建設和研究(09BYY019),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2009-2012年度,經費10萬元,排名第二。2.中國法庭話語語用研究(06BYY051),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經費7萬元,2006-2008年度;項目主持人。3.中國刑事法庭語言規範研究(項目編號03SFB1001),司法部重點課題,經費6萬元,2003-2006年度;項目主持人。4.現代漢語口語語料庫,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重點項目,經費50萬元,1999-2005年度;項目主要參與者,5.國家語言文字政策與司法實踐研究,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研究所,經費5萬元,2002-2005;主要參與者。6.英語篇章語法研究,湖北省教委,1998-2001年度,經費1萬元;我為項目主持人。7.隱喻語篇功能研究,華中師範大學語言研究中心211工程項目,經費2萬元,2006-2008年度;我為項目主持人。8.中美法庭語言對比研究,中美富布賴特研究學者項目,2006-2007年度,美國政府最高級別獎學金。
[6]
廖美珍專欄情況
組織核心學術期刊研究專欄情況(1)主持《外語學刊》“目的原則”研究專欄,2009年,第4期,第6期,包括下列文章:1.目的原則與交際研究:廖美珍2.言語行為合意性研究:胡範鑄3.目的原則與意向性: 黃 萍4.醫患門診互動中的目的與權勢:劉興兵5.目的原則與話語修補:段少敏6.目的原則下的形式審判話語標記與研究:胡桂麗(2)主持《外語研究》“法律語言”研究專欄,2006年,第2期,包括下列文章:1.中國法庭互動話語formulation現象研究:廖美珍;2.法官話語的權力支配:呂萬英;3.法庭應答語信息過量的順應性研究:徐章宏,李冰;4.法庭訊問中的模糊限制語引發的語用衝突及其對法庭審判的啓示:毛鳳凡;(3)組織翻譯《法律語言學譯叢》,法律出版社, 2007年,共計5本,其中包括:1.《法官的語言》2.《法律語言學導論》3.《法律話語》4.《法律、語言與權力》5.《法律、語言與法律的確定性》
[7]
參考資料
1.
廖美珍教授
.華中師範大學[引用日期2015-06-28]
2.
廖美珍.
.華中師範大學外國語學院[引用日期2015-06-28]
3.
廖美珍
.華中師範大學外國語學院 [引用日期2015-06-28]
4.
廖美珍教授
.華中師範大學外國語學院[引用日期2015-06-28]
5.
廖美珍.
.華中師範大學[引用日期2015-06-28]
6.
教授.廖美珍
.華中師範大學外國語學院[引用日期2015-06-28]
7.
廖美珍博士.
.華中師範大學[引用日期2015-06-28]
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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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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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任職
3
工作方向
4
學術代表
5
研究成果
6
獲獎榮譽
7
科研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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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美珍——华中师范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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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美珍 男,1956年生于湖北黄梅,博士,教授,华中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中外语言对比方向博士生导师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理学下法律语言方向博士导师。担任过湖北师范学院外语系主任。现任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语言研究所所长;中国语用学协会理事,国际法律语言学协会会员。曾赴德国和澳大利亚做访问学者出席国际学术会议。
1978年7月毕业于湖北师范学院。
1988年获四川大学外文系文学硕士学位。
2002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语言系文学博士学位。
1992年被聘为湖北师范学院外语系副教授。
1999年晋升为教授。
1995年被《跨世纪学术研究人才》收录。
1992年获湖北省优秀教师称号。
1997年8月到1998年8月作为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的访问学者在德国海涅大学留学1年。2001 年曾应邀赴香港理工大学 。
资料更新中……
研究领域:
语用学、话语分析、法律语言学、隐喻研究、翻译研究。
承担过湖北省教委的课题《英语篇章语法研究》等项目,参与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所的重大课题《现代汉语口语语料库》和教育部的《国家语言文字政策和司法实践研究》等项目的研究。
现在主要从事的科研课题:
1.“中国刑事法庭语言规范研究”,司法部重点项目。
2.“中国法庭话语语用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6BYY051)。
3.“隐喻的语篇组织功能研究”,华中师范大学语言研究与教育中心。
英汉翻译、英语语言学(篇章语言学)、法律语言学(以汉语为主)。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以语篇分析为主),发表翻译作品7部(篇)(以英译汉为主),主编词典一部,合作出版词典1部,主编教材1部,合作编写教材3部。代表作是发表在国际篇章分析领域的权威学术期刊"TEXT"(篇章学)上的论文"Metaphor as a Textual Strategy in English"(1999)一文。
语用学和话语分析代表作为:
“目的原则和目的分析—语用学新途径探索”上下两篇《修辞学习》2005,第3期和第4期,“目得原则和语篇连贯分析”《外语教学与研究》2005年第五期。
在法律语言学科领域的代表性学术著作有:
《法庭问答及其互动研究》2003,《法庭语言技巧》。
代表性学术论文有:
《从问答行为看中国法庭审判现状》、《中国法庭互动话语对应结构研究》、《国外法律语言学研究综述》、《中国法庭互动话语 formulation现象研究》等。
期刊论文:
1. 英语比喻的语篇粘合作用 廖美珍 现代外语 1992年 第02期
2. 英语名词复数变义的理解与翻译 廖美珍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2年 第05期
3. 爱情是谬误 麦克斯•舒尔曼 廖美珍 胡旭辉 外国文学 1982年 第01期
4. 英语词语的篇章粘凝作用 廖美珍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9年 第03期
5. 英语词语的篇章粘凝作用(续)(英文) 廖美珍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0年 第02期
6. 雷德福的“小孩的小子句 廖美珍 周光明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1年 第02期
7. 英语名词复数变义的理解与翻译 廖美珍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2年 第05期
8. 对第6届韩素音青年翻译奖参考译文的几点质疑 廖美珍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5年 第02期
9. 英语重复手段的语篇粘合作用 廖美珍 梅田英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6年 第01期
10. 夏济安的译文特色——读“A Winter Walk”的汉译 廖美珍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7年 第02期
11. “时间视角转移”与一些特殊时态现象的解释 廖美珍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8年 第05期
12. 善用小句——读夏济安译“冬日漫步” 廖美珍 上海科技翻译 1998年 第02期
13. “that”不是关系代词吗?──兼与Huddleston教授等商榷 廖美珍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9年 第 02期
14. 从问答行为看中国法庭审判现状 廖美珍 语言文字应用 2002年 第04期
15. 金23A海南繁殖高产技术要点 王忠华 喻愿传 徐仲良 廖美珍 周心祁 杂交水稻 2002年 第02期
16. 安两优25秋制高产优质技术总结 喻愿传 王忠华 洪克能 周心祁 徐仲良 廖美珍 ... 杂交水稻 2000年 第S1期
17. 《话语分析导论:理论与方法》评介 JamesPaulGee 廖美珍 当代语言学 2001年 第03期
18. 第六届国际法律语言研讨会在澳大利亚召开 廖美珍 语言文字应用 2003年 第03期
19. “目的原则”与目的分析(上)——语用研究新途径探索 廖美珍 修辞学习 2005年 第03期
20. “目的原则”与目的分析(下)——语用话语分析新途径 廖美珍 修辞学习 2005年 第04期
21. 中国法庭互动话语对应结构研究 廖美珍 语言科学 2003年 第05期
22. 国外法律语言研究综述 廖美珍 当代语言学 2004年 第01期
23. 目的原则与法庭互动话语合作问题研究 廖美珍 外语学刊 2004年 第05期
24. 答话研究——法庭答话的启示 廖美珍 修辞学习 2004年 第05期
25. 目的原则与语篇连贯分析 廖美珍 外语教学与研究 2005年 第05期
26. 中国法庭互动话语formulation现象研究 廖美珍 外语研究 2006年 第02期
27. 论法学的语言转向 廖美珍 社会科学战线 2006年 第02期
28. 询问乎•讯问乎——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问”的表述 余承法 廖美珍 求索 2006年 第05期
29. 论法律语言的简明化和大众化 廖美珍 修辞学习 2006年 第04期
30. 构建医患会话的合作原则 刘兴兵 刘琴 邵艳 廖美珍 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 2007年 第03期
31. 语言学和法学 廖美珍 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 2007年 第00期
32. 隐喻语篇组织功能研究——标题与正文之间的组织关系 廖美珍 外语教学与研究 2007年 第03期
33. 语用学和法学——合作原则在立法交际中的应用 廖美珍 比较法研究 2007年 第05期
34. 患者门诊话语中确认性问句的信息索取功能 刘兴兵 刘琴 邵艳 廖美珍 医学与哲学(临床决策论坛版) 2007年 第10 期
35. 隐喻的语篇功能研究 苗兴伟 廖美珍 外语学刊 2007年 第06期
36. 当前说话人继续当前话轮的优先权——对Sacks等的会话话轮转换系统的修正 刘兴兵 廖美珍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 2008年 第05期
37. 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若干问题之我见 廖美珍 修辞学习 2008年 第05期
38. 第12届中国当代语言学研讨会在武汉召开 廖美珍 当代语言学 2009年 第01期
39. 目的原则与交际模式研究 廖美珍 外语学刊 2009年 第04期
40. 语用学和法学——合作原则在立法交际中的应用 廖美珍 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 2008年 第00期
41. 目的原则与交际模式研究(续) 廖美珍 外语学刊 2009年 第06期
资料更新中……
1.获得过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优秀论文二等奖。
2.发表在《现代外语》上"比喻的语篇粘合作用"(1992)。
3.一文获得黄石市首届社会科学优秀论文3等奖。
4.获得过湖北省优秀教师称号。
资料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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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美珍
1956年生,男,湖北黄梅人,已婚,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身体健康。硕士学位获得于四川大学。
中文名
廖美珍
领域
语言学
性别
男
所在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
学历学位
博士研究生
出生年月
所在部门
外国语学院
专业职称
教授
最后学位
是否博导
是
研究方向
语用学、话语分析学、篇章隐喻、法律语言学
人物简介
博士学位获得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任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职务、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2007-),曾任华中师范大学中国汉语言教学和研究基地中外语言对比方向博士生导师(2004-2006)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理学下法律语言学方向博士生导(2004-2009)。
2010年入选美国马奎斯2011年度《世界名人录》(Who’s Who in the World)(第28版)。被美国传记研究院(American Biographical Institute)评选为2010人物(Man of the Year representing China)。
2011年入选《亚洲名人录》(Who's Who in Asia)。
现为中国语用学协会常务理事、国际语用学协会会员、国际语言与法律协会创始成员、中国国家一级学会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下的中国法律语言学会副会长、中国西方语言哲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行政职务
外国语学院院长
代表性论文
(1)国际:
1. Metaphor as a Textual Strategy in English. Text, 19-2, 1999. (国际语篇分析类权威刊物,SSCI收录期刊)
2. A Study of Interruption in Chinese Criminal Courtroom Discourse. Text & Talk,29-2,2009. (国际语篇和话语分析权威刊物,SSCI和AHCI双收录期刊,SSCI收录期刊)
3. Courtroom in China. Handbook of Language and Law.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牛津大学出版社2012年出版)
4. A Comparative Study of Chinese and American Criminal Sentencing. ESP: Across Cultures (2010). Edizioni B.A. Graphis. Italy.
5. Power in Interruption. Forthcoming in Language in the Negotiation of justice: Contexts, Issues and Applications. Ashgate Publishing Group.
(即将由国际知名出版社出版)
(2)国内:
1.目的原则与语篇连贯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2005年第5期
(外国语言学权威刊物)。
2.隐喻语篇组织功能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2007年第3期(外国语言学权威刊物)。
3.目的原则与交际研究,《外语学刊》,2009年第4期,第6期(重点核心期刊)。
4.《法庭问答及其互动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国家一级出版社)。
科研成果
1.台湾海峡两岸三地法律文本汉/英双语平行语料库建设和研究(09BYY019),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009-2012年度,经费10万元,排名第二。
2.中国法庭话语语用研究(06BYY051),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经费7万元,2006-2008年度;项目主持人。
3.中国刑事法庭语言规范研究(项目编号03SFB1001),司法部重点课题,经费6万元,2003-2006年度;项目主持人。
4.现代汉语口语语料库,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重点项目,经费50万元,1999-2005年度;项目主要参与者,
5.国家语言文字政策与司法实践研究,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经费5万元,2002-2005;主要参与者。
6.英语篇章语法研究,湖北省教委,1998-2001年度,经费1万元;我为项目主持人。
7.隐喻语篇功能研究,华中师范大学语言研究中心211工程项目,经费2万元,2006-2008年度;我为项目主持人。
8.中美法庭语言对比研究,中美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2006-2007年度,美国政府最高级别奖学金。
主要著作
1.《法庭问答及其互动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
2.《法庭语言技巧》,第1版,法律出版社,2004年;
3.《法庭语言技巧》,第2版,法律出版社,2005年;
4.《法庭语言技巧》,第3版,法律出版社,2009年;
个人荣誉
1.湖北省优秀教师(1992);
2.入选美国著名的马奎斯《世界名人录》(Who’s Who in the World)(2011版);
3.被美国传记研究院评为“2010年度人物(中国)”;
4.入选美国著名的马奎斯《亚洲名人录》(Who’s Who in Asia);
5.“Metaphor as a Textual Strategy in English”,Text, 19-2,1999,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论文2等奖;
6.“英语隐喻的篇章衔接作用”,《现代外语》,1992年第3期,获得湖北省黄石市政府优秀成果3等奖;
7. 湖北理工学院“东楚学者”,2012,12;
8. 武汉工程大学兼职教授,2007年;
9. 湖北民族学院客座教授,2007年,2011年;
10. 湖北医药学院客座教授,2011年;
11. 华中师范大学“桂苑名师”,2013年;
12. 论文“目的原则和交际模式研究”获得第八届湖北省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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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美珍教授“连贯研究的新途径”讲座举行
来源:外国语学院 赵世良 任豪 虞娜芳
10-2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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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外国语学院知名英语专家廖美珍教授在我校昌平校区B304举行了一场题为“目的原则与语篇连贯分析——连贯研究的新途径”的专题讲座。外国语学院院长李立、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赵云鹏、副院长沙丽金、张清,以及学院全体教师出席了此次讲座。
廖美珍教授以语篇衔接和连贯理论的发展史为引子,从“关于衔接连贯的研究概述”、“目的原则与语篇连贯分析新途径”、“目的系统论”、“话语连贯分析”等方面对主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这一理论作了总结。
迄今为止,国内外共有韩理德、胡壮麟等八位学者对上述理论进行了研究,但他们的研究存在着忽视连贯的研究等一系列问题。廖美珍教授认为,任何理性(正常)的人的理性(正常)言语行为都是有目的的。从系统论的角度来说,世间万物都是有结构、有层次、有机的、互相联系的、针对特定目的的整体系统,而目的正是这样一个系统。一个言语活动的各层目的形成一个目的系统网络,各目的之间存在着有机的、多样的联系,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对于这个目的系统的分析可以采取自上而下(从总目的到子目的)和自下而上(从子目的到总目的)两种模式。目的层次结构观和系统观使目的分析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从研究的实际来说,话语或者语篇有两种形式,一是在两个客体之间展开的如对白、问答等,一种是由一个主体发出的,如散文、诗歌、演说等等(也包括在两人互动中一人自己说的话语)。其中口头互动一般分为日常互动和机构互动两种,最典型的、最常见的是问答。在判断语篇是否连贯时,如果答话针对问话的目的便是连贯的,否之便不是连贯的。在目的分析法中,形式手段不重要,判断言语行为连贯的标准是是否针对目的。判断整个审判互动的所有话语是否连贯,我们还是看所有的话语是否指向一个总的目的。在问答互动中,话语连贯不仅仅是问答之间的衔接和连贯,也包括问话人的单边问话是否连贯,如何连贯。同样,判断问话人的问话是否连贯,也要看所有的问话是否指向一个明确的目的。指向共同的目的,话语才关、连贯,否之则不关联、不连贯。根据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的观点,连贯和不连贯是并存的,同时连贯是以等级体的形式存在的。连贯有程度问题。连贯程度问题应该成为连贯衔接分析和理论的一个新的研究领域。而“目的原则”和目的分析可以为探讨和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一条很好的途径。另外,系统论上的弱相关和强相关是与系统的目的相关联的。
廖美珍教授在总结中指出,对语篇衔接和连贯研究时应只考虑和解释连贯问题,而不涉及衔接问题,才能真正地把衔接和连贯分开处理。对连贯和衔接的研究应放在更加广阔的语篇范围内,从宏观的角度来考察。连贯的统一标准是目的,这是符合人类行为的最基本也是最典型的特征。从这一研究的意义讲,它开拓了连贯程度这一新的领域,确定了连贯程度的标准;有助于帮助学生养成以目的构筑语篇的思维习惯、帮助老师从目的角度分析语篇,并且为英汉对比研究提供了一条好的途径。同时廖美珍教授指出,他的研究只是提供一条研究语篇连贯新的思路,对这一理论的研究是无穷尽的,小说、诗歌等其他形式的语篇能否用目的关系分析,或者存在什么样的目的关系,也有待研究。
廖美珍教授对语篇衔接和连贯理论的研究取得了独特的有价值的成果,他的讲座精彩纷呈,充分显示了他深入独到的学术见解和闪耀卓越的个人魅力。此次讲座在教师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它不仅体现了廖美珍教授对于科研孜孜不倦的追求,更是外国语学院乃至我校学术氛围浓厚的一个折射。在我校大力提倡科研的政策下,老师们的积极性都很高,纷纷表示将向廖教授学习,搞好学术科研工作,为学校的学术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这次讲座是外国语学院教学科研的又一个新成果,极大地带动了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相信在这种良好的氛围中,我校的学科建设、科研活动必将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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